陈嘉映
混淆快乐和利益,只是一种派生的迷误。快乐主义的根本迷误,是把快乐当作人生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并不是,或至少并不限于,追求利益,遑论追求快乐。
吃喝常被引作求快乐的活动。然而,平常吃饭喝水无所谓快乐不快乐。说为了快乐吃饭喝水更不着调。且不说吃饭喝水不一定快乐,即使进行以及完成一种活动会带来快乐,仍不等于我为快乐去做这件事情。打球、读书、吃饭、睡觉、帮助别人、吸烟,哪种活动我们会说,我是为了快乐做这个的?受虐快感还谈得上是快感,但一个人在万般苦痛中求生,却不是出于快感也没有获得快感,他简简单单就是在求生。为了营救含冤入狱的儿子,荡尽家产,毁了身体,也不是为了儿子一旦出狱时那份快乐。
快乐和欲望有紧密联系,这种联系在lust这类概念中可以看得更清楚。欲望从后面推动,而不是在前面引领。欲望不是目的。张三问:你干吗到处找饭馆?李四答:因为我饿了。请注意,因为和为了有明显的区别,我因为饥饿吃饭,但我不是为了饥饿吃饭。
好,欲望不是目的,然而,满足欲望难道不是行动的目的吗?我们吃饭,是为了消除饥饿。尽管“满足欲望”在这个时代已经成了理论家的陈词滥调,然而,我们平常谁会说“我为了消除饥饿吃饭”?饥饿推动我吃饭,这就够了,我不为了什么吃饭。我倒是会说,我吃饭是为了恢复体力。我什么时候能这样说?我没有食欲,却坚持吃饭,就是说,我吃饭是由目的引导的,不是由欲望推动的。欲望满足了,于是消失了,这不是我们行为的目的。克制欲望倒可以是目的。
我们有时被欲望推着走,偶尔也会被目的领着走;大多数时候,我们既不是被目标领着走,也不是被欲望推着走,我们就这么走着。我到你家做客,在椅子上坐下来。我被什么欲望驱使?被什么目的引导?我百般无聊,打开电视,随便一个什么烂电视剧我就看下去。你若问,这么个烂电视剧,你看它干吗?我只好回答,因为无聊。无聊不是一种目的,也不是一种欲望。
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一般说来,快乐并不是人类行为的目的,“而像是一种伴随物”。詹姆士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区分“伴随着快乐的行为”和“追求快乐的行为”,我们的活动得以实现,由此会产生快乐,这种快乐本身有时会变成被追求的目的,但不能由此推论出我们随时随地都是在追求快乐。
久别重逢的朋友相聚伴随着快乐,这却不是说:相聚是一回事,快乐是一回事,这里,快乐和相聚只是在形式上可分的,却可能被误解成了实质上可分的两样东西,仿佛快乐是一种东西,一种调料,有时加在这次相聚里,有时加在那次相聚里。快乐并不是在外部伴随着活动。哲学家常说到追求真理的快乐,他们并非一边追求真理,一边还感到快乐。追求真理的快乐不能脱离追求真理这种特定的活动。
然而,我们似乎也不能否认,有些活动所追求的是快乐本身。詹姆士区分“快乐的行为”和“追求快乐的行为”,这时他已经承认快乐本身有时会变成被追求的目的。典型的情况,例如,吸食麻醉品、买春、饕餮。“找乐子”、“找乐”这类说法提示出这一点。找乐子是说,去做的具体是什么无所谓,只要能带来快乐快活就好。
然而,吸食麻醉品之类的活动一般被视作不道德的或不健康的。亚里士多德从来不站在苦行僧一边指责快乐,但他还是要说,君子一心专注于高尚的事业,服从理性,而卑劣的人所期望的就是快乐。我不是要摆出道德家的面孔吓唬人,让人勿视快乐有时可以是目的的事实。相反,我倒是想直视事实,从而能够明了我们为什么会把吸食麻醉品之类的活动视作不道德的或不健康的,或至少,是不大自然的。
比较一下买春和情人间的欢爱。买春的人跟谁做无所谓,只要能带来快乐就行,自不妨说,求快乐就是他的目的,卖春女只是他达到目的的手段。情人间的欢爱却不能用手段/目的来分析,这一份快乐和这一个情人融为一体,两情相投,自然而然缱绻难分,缱绻之际涌来多少快乐,我们不得而知,但那快乐自然涌来,不是他们所要求取的目的,拥在怀里的情人,更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贤者说,这才是真快乐。智者说,不花钱的性是最好的性。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我们的生活变得那么不健康,镇日苦苦营生挣钱、恭迎上级检查工作、算计别人压抑自己,我们不再能从日常活动中得到一点儿快乐,那谁不愿像茶花女那样高唱一句:我们要为快乐生活!
陈嘉映: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