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很久之前,整理旧物,看见一堆活页纸,一阵欢喜,因为那是中学时期的旧纸,本以为早就扔掉了的。翻了一遍,一小半是当年胡写的东西,一大半是读书的摘记。又发现其中对一本书的摘抄尤多,竟有二十一页半,不免要回想,这本书以什么性质,令那时的我如此佩服呢?
书是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我依稀记得它的样子,很薄,黄色的封面,纸张粗硬,且有许多斑点。笔记上注着抄录的日期,1981年11月22日,是高中的最后一年。中学时的习惯,是周末上午游泳,下午去图书馆,到了假期,才能去得多些。学生证不能借出书籍(或只能借出某些种类,记不清了),要在馆中阅读,摘记便是在图书馆里抄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