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永超
未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信任是一种魔咒。人们期待信任,却又常常踏入信任的陷阱。
夏景与兆信相交多年,既是生意上的伙伴,也是走得近的朋友。夏景名下有一家公司,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数年,市场颇有口碑。兆信社会资源广泛,为夏景公司提供了不少支持。
两年前,夏景找到兆信,言及自己精力不够,分身乏术。考虑到兆信对公司最是了解,而自己对兆信的人品和能力又足够信任,希望以原始出资价格20万元将公司转让给兆信,并保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负债,大可放心接手。此时的兆信正在寻找机会以整合自己的人脉资源,而夏景公司的核心客户正符合兆信的长期战略,二人一拍即合。很快,夏景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彻底退出公司,兆信成为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