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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杀人

2011年05月01日 09:42 来源于 《财新周刊》
对于激情犯罪,两造法庭辩论的焦点,是所受到的挑衅是否足够激怒一个“平常人”

  对反应热烈的药家鑫杀人案,笔者遵循美国规矩,宣判前不想写什么。这不是说在美国人们于宣判前绝对不议论案子,要是警察抓人违反程序,当然可以批评。但在程序之内,那就到宣判后再来凑热闹了。当然,这类美国习惯有点迂腐,依敝人从小接受的红色教育,本来是应该采取革命行动的:高举“打倒黑心杀手药家鑫”的横幅,赶去法院门口示威。

  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去年10月22日晚上驾车撞到农民工张妙,因怀疑伤者在看他的车牌,居然从车内拿出一把水果刀,连刺八刀,捅死张妙。辩护律师称药为“激情杀人”,这让笔者想起读过的一篇文章。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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