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应热烈的药家鑫杀人案,笔者遵循美国规矩,宣判前不想写什么。这不是说在美国人们于宣判前绝对不议论案子,要是警察抓人违反程序,当然可以批评。但在程序之内,那就到宣判后再来凑热闹了。当然,这类美国习惯有点迂腐,依敝人从小接受的红色教育,本来是应该采取革命行动的:高举“打倒黑心杀手药家鑫”的横幅,赶去法院门口示威。
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去年10月22日晚上驾车撞到农民工张妙,因怀疑伤者在看他的车牌,居然从车内拿出一把水果刀,连刺八刀,捅死张妙。辩护律师称药为“激情杀人”,这让笔者想起读过的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