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领域的所谓“大牌”大概没有什么官方标准,不过属于市场上的约定俗成而已。“大牌”未必“知名”,“知名”未必“著名”,而“著名”在我看来也大多来于多此一举的自我标榜而已。在我每天上班打卡的单位——三联书店,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所有出版物上的“作者简介”,“著名”二字是一定要勾去的,在图书付印前,“著名”二字基本无处藏身。因为有三联书店这样“职业”的训练,我是越来越觉得“著名”的多余和面目可憎。反正我是坚决不允许在任何场合把这两个字加诸我身。由此引申,我对充斥媒体的“著名”云云也抱有戒心甚至反向思维。
前不久在某剧院的宣传资讯中,看到对我国目前享有国际声誉的音乐家的“定位”,一个叫“世界著名大师”,一个叫“世界著名青年××家”。我不知如此创意有何根据,何以两个年龄差不多的人其中一个一定要冠之“青年”的定语?“大师”和“家”的区别真的有那么泾渭分明吗?二人都是“世界著名”,却让人感觉到之间的差距着实不小。好在这两位音乐家我都有多年的接触,他们成长的“星途”我也算是见证者之一;我甚至也曾不遗余力地“吹捧”过他们,因为他们在人生的某一阶段让我真正欣喜过、快乐过、激动过,当然也自豪过。
人生总是要循规蹈矩,圣人恐怕也不能幸免。上帝是公平的,这种公平在于他始终主宰一切;他若让你疯狂,就一定让你做出或说出本不属于你的行径或言语,那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切其实都源于上帝,你不过是一个媒介而已。每念及此,我都心中释然,忧患之心立即荡然无存。比如这两位“著名”音乐家,在十八岁一鸣惊人的年代,各自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无事。但是后来不知出自哪方神圣的“点拨”,脚前脚后地和同一家唱片公司、同一家经纪公司签约,结果正面冲突不可避免,明争暗斗,你死我活,其状惨不忍睹。
作为热爱音乐的同胞,自然不可能抱着“坐山观虎斗”的心态任其恶性发展,所以我的厌烦之情与日俱增。。
言归正题,说说我对所谓“大牌”的理解。最近一次以“抗震救灾”为主题的大型义演活动中,某旅居海外的钢琴家是主办单位和新闻媒体公认的“最大牌”,说他是“领军人物”其实也不为过,于是麻烦便接踵而来。他是领军“大牌”,赈的又是他家乡的灾,主办者和媒体便永远把他的名字放在第一个,他是“义演”音乐会首先必须邀请到的“明星”。当活动日期基本锁定之后,因为照顾他的档期,不得不调整其他人的行程,用主创人员的话说:只要他来了,活动就成功了一半。感谢上帝!他终于答应来了!开演时间便定在由他选定的那一天。但是,就在离开演只有四天时,他的经纪人以不容置疑的口吻通报说他无法成行了,再三追问下,答曰可以在某天赶到,而这一天正是他起初断然拒绝的日子。
在各方的苦口婆心和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他终于同意如期而至。只是在他真人现身之前,他的经纪人一直没有停止种种要求,比如要审查海报和节目单的样稿,要看其他演员演什么,要指定必须上的照片和介绍文字,要在后台化妆间有自己单独使用的钢琴,要乘坐头等舱(因为合同规定所有参加义演的音乐家只能报销经济舱机票一张),经纪人和助理要跟来,主办方需负担机票和酒店费用,等等。最最可怕的是,在演出即将开始时,这位经纪人竟然提出改变出场次序;在要求一个人“独奏”压轴的荒唐建议被婉拒之后,便提出第一个上场。在只剩十几分钟就要开演的时刻,这种要求当然不可能满足。
义演组织者就这样不断地被这位经纪人纠缠甚至骚扰,总而言之就是一定要把他的位置凸显出来。其实节目单上的出场次序也是这位经纪人先前来回折腾后指定的,鉴于“大牌”演出当天下午才能到达北京,所以要求他的节目尽量往后安排倒也合情合理。演出终于如愿开始了,后台的斗争却仍在继续。艰苦的周旋中,双方做了部分让步,而到场的听众却要蒙受少听一首曲子的损失。我不明了这位“青年××家”对其经纪人的依赖程度有多大,在无理要求被拒绝之后坚持“只演一首”的本意,反正他匆匆登台、草草演奏之后便踪影不见,演出后的全体谢幕独缺此人。
有人说这就是“大牌”,不制造麻烦的不能叫做“大牌”。这次他如此行径,只不过是选错了场合,也选错了对象。■
刘雪枫:音乐评论家,瓦格纳中国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