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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

李大卫
2007年07月22日 18:37
逗和不逗,是一件非常“主观唯心”的事情,关系到当事人的先入之见,甚至刹那间的情绪


  我发现自己常犯“主观唯心主义”的毛病。简单地说,就是误听误信,自以为是。大概因为太过哲学,这个盛行一时的词,如今正淡出流通领域。
  曾经常去一个女孩家。我们相处挺好,唯独不能一起看电视,一般是我在外屋看球赛转播,她则躲在卧室里,一集不落地跟着《天龙八部》里的人物喜怒哀乐。每过一会儿,隔壁就有一个女声“姐夫,姐夫”地嚷嚷。那是大侠被他的妻妹爱上了。当时不知道剧情,还以为有个女人在追求一个叫Jeff的家伙。
  类似误会不光出在我身上。一次在北京开会,有个读书界的大人物,高谈阔论一本叫《福科的钟摆》的小说。那次想得满头包,才弄清他说的是艾柯写的《傅科摆》。此傅科(科学家)不是彼福科(哲学家),虽说两家500年前还一个灶上吃饭。这就像李太白不是李鸿章,更不是李大卫一样。前者发明的吊摆,可以用来证明地球自转,北京天文馆的大厅里就挂着一个。
  刚读到一篇闲文,作者讲到去歌剧院听《提图斯的仁慈》。幕间休息时,洗手间里有人问:铁托时代的南斯拉夫,真像莫扎特的戏里演的那样?这里需要说明:铁托和罗马皇帝提图斯在意大利语里是重名;直到18世纪,意大利语仍然是歌剧舞台上的国际通用语。我知道,如今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笑话并不很逗。。
  几年前搭长途汽车穿越美国大陆,到达克利夫兰,正值四更时分。司机吆喝大伙去总站等另一班车。当时靠窗睡得正熟,被人喊起来排队,自然一腔怒火。两个小时后重新上路,已经睡意全消。我翻开在纽约买的一份《书市》杂志,里面刚好有卡尔维诺写于50年代的美国纪行片断;其中一段,刚好谈到他对克利夫兰的负面回忆。当时一下搔到痒处,简直就像冥冥中和作者灵犀相通。现在回想起来,我对那座城市惟一的直观了解,就是汽车总站附近有一座体育馆。
  这让我想到,不少人写文章声称告诉我们一个真美国,然后我们便读到一些关于美国的流言蜚语,其深刻程度,相当于我对克利夫兰的观感。很多大大小小的马可波罗式人物,让这个世界充满有趣的误会。比如从前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电影,所有人物说话都像演文明戏,包括那些没念过书的老粗,害得我们以为洋人全都特文明。
  反观洋人也是一样。有人告诉我,嗜茶如命的英国人,最早是把茶叶在鸡汤里煮,然后把汤倒掉,再吃光所剩之物。他们听说中国人就是这样干的。当然,这是有了东印度公司之后的事情。更早的时候,英国还出过一个更加主观唯心的人,姓哈德逊。这是个靠探险混饭吃的船长,一直希望打通抵达亚洲的北极航道。其中一次,他几乎成为最先到达北极点的人,可惜时运不济,几次远征均告失败。由于职业记录欠佳,他在母国混不下去,只好转投荷兰另谋出路。
  也不知道从哪儿道听途说,哈德逊认定存在一条天然水路,可以直穿北美大陆抵达太平洋;只要找到这条河道,也就掌握了从欧洲到达中国的最短航道。荷兰人给他配备了船只、人员和给养。他们漂洋过海到达大西洋西岸,居然很快找到一个河口,然后沿河上溯,这才发觉航行的方向是向北,而不是西面的太平洋。
  再次惨遭失败,哈德逊只得原路返回河口。他受到当地一个印地安部落接待,那些原住民管他叫“咸人”,因为他来自海上。后来哈德逊听说,早先还有另一批“咸人”航行到这里。根据我们对历史的了解,那应该是意大利航海家维拉扎诺的探险队。再后来,就有了荷兰人用烧酒和玻璃珠子和当地人交换岛屿的故事。那座岛就是曼哈顿。当时的曼哈顿乱石丛生,既没有帝国大厦,也没有时代广场,然而周围的水域盛产牡蛎,被荷兰人运回欧洲牟利。财富招来更多的移民,他们建起一座城市,叫新阿姆斯特丹。再后来,荷兰人换成英国人,新阿姆斯特丹改名叫纽约。这块殖民地成了牡蛎流水席,直到一代代的开发者把资源彻底耗尽。直到今天,纽约地下还埋着大量的牡蛎壳,好像一处微型白垩纪地层。
  这个故事成了歪打正着的经典案例。一切都是误会,这个误会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它变成了纽约。哈德逊本人却没捞到什么好处,他梦想的中国也始终是梦想。他的惟一收获,是那条经纽约入海的河,至今冠以他的名字。■

  李大卫:作家、评论家,现居美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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