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押沙龙
电子工程师
有些书虽然写得不错,但年轻人是无论如何读不下去的。我上大学时读过厄普代克的《兔子快跑》,看得极其厌倦,完全不理解一个人怎么会写这么无聊的书,而且还成了文学经典。整本书写的就是一个中年渣男从妻子跑到小三那儿,从小三又回到老婆身边,然后又从老婆身边回到了小三那儿,然后又回来⋯⋯我当时就觉得:这有什么意思呢?电影也是。当年我看《美国丽人》就一头雾水,除了里头的半裸镜头,感觉就没什么值得看的地方,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中年男人叨叨叨地抱怨日子如何灰暗,人生如何失败。他爱上了女儿的同学,幻想靠这种爱来挽救自己失败的人生,最后还没来得及实现梦想就被打死在浴缸里。要我说,这么无聊的男人,真是死得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