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48年5月,父母在上海结婚后来到北京,先住东单多福巷,后搬到东郊民巷。父亲在中央信托局工作,母亲在家,小日子过得挺红火,这从当时购置的家具就能看得出来:席梦思床、梳妆台、大衣柜和硬木餐桌椅等,带有浓厚的小资情调。
摇篮是我第一个住所,周围的家具又高大又庄严。当我摇摇晃晃离开摇篮,穿过床腿桌腿椅腿,直到有一天踮脚从桌面看到了地平线。
从东交民巷搬到府前街,再搬到阜外大街,最后是三不老胡同1号。在迁徙途中,公用家具像陌生人闯进我们的生活。包括两张写字台,一张深棕色,带三个并排抽屉,一张浅黄色,是那种带文件柜的“一头沉”,归父亲使用,锁住全家的最高机密;还有一个书架、两把椅子和两张床。公有财产以不容置疑的军事共产主义相貌,深入家家户户,钉着所属单位的铁皮标牌。父亲每月工资单扣掉的那几分钱,就是租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