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与李自成翻脸时,给见拘在北京的父亲吴襄写了一封“绝义书”,指责吴襄“隐忍偷生,甘心非义,既无孝宽御寇之才,复愧平原骂贼之勇。夫元直荏苒,为母罪人,王陵、赵苞二公,并著英烈。……父既不能为忠臣,儿亦安能为孝子哉?”
韦孝宽是北朝时的名将,平原指的是三国时的弥衡。信中提到的另几个人,徐庶为了母亲弃刘投曹,王陵、赵苞则相反。项羽将王陵的母亲请到军中,想把王陵招来,王母则暗托使者告诉王陵不要以己为意。赵苞守郡,鲜卑人捉到他的母亲,推到军前,赵苞认为为臣之义,不得顾私恩,拒绝鲜卑人的要挟。
人一多,时间一长,什么样的典型都不会少。不论做什么事,总不愁找不到先例,以给自己开脱。只是“大义灭亲”这种事,做则不妨,但调子一定要唱准,该哭就要哭,该呕血就要呕血,而且,只能以大义为辞,怎么好以灭亲为期?信虽是记室写的,但必定句句是吴三桂的授意,把责任一古脑推到父亲身上,难免枭獍之讥,丑话说在前面,可谓殊不知体。
人或问:吴三桂连老父都可以不顾,怎么会为了陈圆圆“冲冠一怒”呢?其实,吴三桂决意兴兵时,更是顾不得陈圆圆了。事后吴襄全家都被处死,陈圆圆能活下来,只因为那时她已不被当成吴家的人。吴三桂本来是决定投降李自成的,从山海关率兵南来,走到沙河驿(在今河北迁安),遇到从北京逃出的家人,证实了他以前风闻的一些消息——“家里还好吧?”“依法没收了。”“我父没事吧?”“依法逮捕了。”“那个人(陈圆圆)呢?”“依法夺去了。”
三问三答后,吴三桂暴跳如雷,立刻北返,决意与李闯为敌。他的愤怒并非全为陈圆圆,不过,陈圆圆也确实是他的心爱之人。闯军进京后,吴三桂在十天内给吴襄写了六封信,信信提到陈圆圆,超过对父亲的关心。
第一信劝吴襄出逃,“并祈告知陈妾,儿身甚强,嘱伊耐心。”第二信让吴襄归降自保,并打听“陈妾安否,甚为念”。吴襄曾有意让陈圆圆骑马自投山海关,吴三桂听说,在第三信中发急道“如此轻年小女,岂可放令出门?父亲何以失策至此?儿已退兵至关,预备来降,唯此事实不放心。”
吴三桂一怒北归,并没有下定最后的决心。唯恐传闻失实,他又给吴襄写了两信。这第四信最长,不妨全文录之:“前日探报,陈妾被刘宗敏掠去,呜呼哀哉,今生不能复见。初不料父亲失算至此。昨乘贼不备,攻破山海关,一面已向清国借兵,本拟长驱宜入,深恐陈妾或已回家,或刘宗敏知系儿妾,并未奸杀,以招儿降。一经进兵,反无生理,故飞禀问讯。”
吴三桂这种人,对女性的态度,现代人已不易捉摸。最稳便的办法,是承认当事人自己的说法,尽量少下裁断。中国的传统,是最喜对别人的事下裁断,依据是价值观;而价值观是一张价格表,什么在上,什么在下,何者为大,何者为小。但人心九窍,世事万绪,颇有不能为表格所尽者;何况义务表之外,还有对后果的衡量呢。价值冲突的永恒,大概不会在爱情之下;至于黑白分明,那是官方文告和九流小说里才有的事情。
如果我们承认吴三桂对陈圆圆确实爱如生命,又怎么样?公利高于私利,国事重于家事,是大多数人都承认的;但这种观念,实来自后果的考察,而非推理得来。自古的习惯是把它当做义务规定下来,而没有逻辑结构的义务主义,招来的冲突,自然多了去啦。吴三桂是个自利的人,但自利本身是很难责备的。他对明王朝的义务,他对家庭的义务,未必就如后人所想的那么容易取舍。须知古代的家庭观,关系着社会的根本,实在是动摇不得,如历代帝王虽都想拿忠压倒孝,没一个能完全成功的。
作出吴三桂那种选择的,代不乏人,只是很少像他惹出那样大的麻烦。吴三桂一家与满人世代为敌,最后却引辫子兵入关,至多尔衮背盟之后,又一味畏葸,受封平西王,自己也把头发剃了。他自己是想学申包胥的,但假如秦国复楚之后,顺便加以吞并,申包胥也就成吴三桂了,而那并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宋室南渡之后,华夷之防,较前代严得多了,到了吴三桂的时候,申包胥已全不可学。吴三桂是武人,他的幕中怕也没有通晓古今之变的人来劝一劝他。
何况中间还夹杂着爱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