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F. A. Hayek)是197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他在上世纪40年代尤其是二战行将结束时及此后,曾经发出令整个世界都感到振聋发聩的声音(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容易被遗忘的人物。
之所以有此说,不仅因为他本人确曾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即从凯恩斯主义盛行的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到他获诺贝尔奖之前几乎被人遗忘,更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学说在性质上确实具有一些容易被人遗忘的特征。
例如,哈耶克认为,他从来没有发现和阐述过什么令人新奇的大道理;他主张和坚持的,仅仅是一些自古以来就为人们尤其是为所谓古典自由主义者所倡导的、但同时往往易于为人所忽视的基本自由原则;他所做的工作,只是对古典自由原则进行“重述”或重申。因而,对于那些醉心、迷恋或好奇于“建构”新颖独特理论学说的人来说,哈耶克自然难以在他们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
哈耶克为古典自由原则提供的论据,其道理其实非常简单。比如,为他终身坚持、在某种意义上可视做他反对经济计划和主张个人自由的首要论据的知识论论据,就是这样。因为人的理性认知能力具有不可避免且不可摆脱的有限性(这是一个基本事实),那种主张全盘计划和建构、因而对人的理性认知能力诉求过高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事实上不可行。相反,要应对(而不是克服)人的理性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我们必须且只能诉诸可以充分利用分立的个人知识的自由经济和社会制度。
然而,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另一事实是,越是简单易懂的道理,越是易于且常常为人所忽视。这就是所谓“熟视无睹”的缘由。尽管“人的理性认知能力有限”这一事实和道理谁都知道,谁都懂,谁都“熟视”(或许是“盲视”)过,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这一人人都知晓的事实和道理却往往为人所“无睹”。
作为一个执著于阐述“否定性”或“消极性”原则(negative principles)的思想家,哈耶克一贯强调,那些否定性或消极性的基本自由原则,只是告诉并要求人们“不要”或“不应”做什么,而不从正面肯定性地或积极性地(positively)告诉或要求人们“要”或“应当”做什么。然而,就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经验到的那样,对于那种告诉我们“要”或“应当”做什么的建议(这种建议要求我们有所“作为”),我们往往易于牢记;对于那些告诉我们“不要”或“不应”做什么的建议尤其是忠告(这种建议或忠告仅仅要求我们“不作为”),我们往往不易牢记,甚至经常“犯同样的错误”。
在这个意义上,哈耶克阐述的那些否定性或消极性的自由原则往往不易“打动人心”,更谈不上“扣人心弦”。对于那些雄心勃勃向往着干一番大事业的积极的实干家、尤其是对那些权力欲和征服欲强烈的政治家而言,哈耶克式的否定性或消极性自由原则无异于一副“枷锁”——它只是告诉并要求他们“不要”或“不应”做什么,而不是要求甚或纵使他们“要”或“应当”做什么,这无疑会限制他们的手脚,从而不利于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现雄心抱负。这样看来,哈耶克式的否定性或消极性自由原则不仅不易为实干家和政治家所重视,甚至可能会为他们有意识地加以摒弃。
如果说以上特征构成了哈耶克容易被人遗忘的缘由、哈耶克又不应被人遗忘的话,那么我们就有必要经常回顾和反思哈耶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在目前人们对哈耶克的学术关注度逐渐降低的时候,重新印行冯克利先生翻译的《哈耶克文选》(该书曾于2000年以《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之名出版过)正当其时,也正当其义。该书辑录了哈耶克发表于20世纪50至70年代的40余篇论文和演说,精炼地向我们展现了这位20世纪也许最富激情和斗志的自由原则捍卫者的基本思想和学说。
虽然哈耶克坚守的自由原则古已有之且明白易懂,但不能因此就将它们束之高阁,而应不断甚至不厌其烦地重申和重述它们;只有这样,它们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并弥久持之。虽然哈耶克为捍卫自由原则所提供的论据道理非常简单,但简单中恰恰蕴含着不为人所珍视的深刻。虽然哈耶克执著于阐述的自由原则是否定性或消极性的,但正是这些自由原则构成了对权力——无论是少数人的权力还是多数人的权力——的限制,构成了一个社会维护自由的基本制度要求。
勿忘哈耶克,无论是在现时代,还是在未来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