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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朗:食之规矩

2006年08月07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的乱世,从来不是因百姓和官员肚中的油水一样多而引发的,而是恰恰相反


  世上有些话其实并不那么精确。比如说,吃饭是为了活着。窃以为,在中国,吃饭至少还有两项重要功能:明礼仪,拉关系。少了这些名堂,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饮食文化的底蕴就不够丰厚了。
  《礼记礼运》曾明确指出:“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也就是说,中国的礼仪制度是从吃吃喝喝中建立起来的。专家认为,至迟在周代,饮食礼仪已经形成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并见诸典籍之中。这些食礼,有些颇具实用性。像《礼记少仪》就规定:“洗、盥、执食饮者,勿气。有问焉,则辟而对”;“羞,濡鱼者进尾,冬右腴,夏右鳍”。其大意是,在为尊长洗酒杯、倒水洗手、端送饭食时,不要嘴上喷气;尊长有话询问时,要侧过头回答,避免唾沫溅到客人脸上。上菜肴时,如果是带汁的鲜鱼,就要以鱼尾向着客人,因为鲜鱼肉从尾部易与骨刺剥离。冬天的鱼腹部肥美,摆放时要以鱼腹向着宾客右方,便于取食;夏天则背鳍部较肥,应将鱼背朝着宾客右方。这等细致规定,与今日超豪华餐厅之服务守则相比,也绝不逊色。
  不过,中国历代统治者推行食礼之根本目的,并非提高餐饮业服务水平,而有着更深远的考虑。对此,明太祖朱元璋说得十分明白:“古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定贵贱,明等威……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僭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而奴仆贱隶往往肆侈于乡曲,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失政也。”也就是说,推行礼制之根本目的,是让贵贱归位,等级分明,如果听任草民在吃穿住上向公卿大臣看齐,社会便没了体统,难免天下大乱。
  这番话出自朱元璋之口,确实有点意思。因为他老先生打过工,要过饭,出过家,由于衣食无着,才参加了起义军,属于货真价实的和尚造反。但是一旦位至九五,“和尚”马上变脸,要重张旧制,再不许旁人无法无天。真逗!
  朱元璋还曾亲自为天下百姓排定吃饭的坐次。洪武五年(1372年),他颁布诏令,规定“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之礼,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长者居上”。等到洪武十二年(1379年),朱老大又下了一道补充文件,以明确退休干部的就餐规格:“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这些规定体现了中国礼制之精髓,就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
  要维持社会尊尊卑卑的局面,单凭“至尊”一个人绝对没戏。因此,“至尊”有时也得放下架子,召集“次尊”们即手下官员吃点喝点,以联络感情,推进工作。《万历野获编》便记载了明代朝臣的吃喝变迁史:“太祖时,百官朝退,必赐食于廷。盖用法虽严,而驭臣有礼。且其时每日赐对无间寒暑,即恤劳亦宜然。至末年赐亦渐疏,惟每月朔望日。各衙门大小堂上官俱有支待酒馔,历文昭章三朝皆然。直至正统七年,光禄寺卿奈亨始奏罢之。惟元旦、冬至两大筵宴,礼部奏请举行。其他如立春则吃春饼,正月元夕吃元宵圆子,四月八日吃不落夹,五月端午吃粽子,九月重阳吃糕,腊月八日吃腊面,俱光禄先期上闻,凡朝参官,例得餍沃天恩,亦太平宴景象也。”
  “不落夹”,是当时人们在农历四月八日“浴佛节”食用的小吃,它以韦叶包裹糯米制成,长三四寸,阔一寸,味道与吃粽子相同。除了这些样式繁多的时令食品,明代百官享用的节日大餐也挺丰盛,据《明会典》记载,永乐年间大年初一宫廷宴席的“上桌”(即高干就坐之餐桌),所提供的菜品,就有“茶食,像生花果子五盘,烧碟五盘,风鸡,双棒子骨,大银锭,大油饼,按酒五盘,菜四色,汤三品,簇二大馒头,马牛羊胙肉,饭酒五种”。饭菜虽然一般,却有圣上的一份良苦用心。对此,臣子必须细细体味,能写出心得体会来更好。
  武则天在位时做过左司郎中的乔知之,所撰《黎园亭子侍宴》可作为范例,其诗云:“年兴陌上发,香辇禁中游。草绿鸳鸯殿,花红翡翠楼。天杯承露酌,仙管杂风流。今日陪欢豫,皇恩不可酬。”最后一句为点睛之笔,只有将对皇上的感激之情原汁原味地表达出来,并申明做好工作的决心,臣子才能不断进步。
  历代统治者费尽心思为吃喝建章立制,以求社会安定,其实不过是瞎掰。。不信看看朱皇帝。■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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