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我这个年龄,前面所讲的四个案例,已经引不起多大的愤怒了。回顾共和国立法以来的历史,更大规模的夺产早已有之。1949年曾订立一个社会契约叫《共同纲领》,规定五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但没实施几年,就出台了社会主义总路线,逐步废弃《共同纲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名义,吃掉了全部私人产业。
没有走出斯大林主义
“五反”运动中,大量资本家加入跳楼自杀的“空降部队”,再看现在温州又出现了这种情况,一是跳楼,一是逃亡。二者当然有不可比之处。“五反”运动是由中央直接发动的一场全国性瞎折腾。这与当下温州因高利贷引发的事件还是有区别的。但其中也不无共性,即体制权力导致灾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