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思维》——
作为一个人类学家和哲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多年的田野作业后,用厚厚的几百页的书向我们不厌其烦地列举那些几近湮没的“野蛮人”的故事,似乎有猎奇之嫌,但在不同文明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表像背后,却有一个共同的核心——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应该是非二元对立的、平等的交流。
野蛮人的思维与现代思维的不同在于:一个是“具体性”的,“整体性”的;一个是“抽象性”的,或者说是一种有利于产生效益的被教化或被驯化的思维。它们不是“原始”与“现代”,“初级”与“高级”的关系,而是人类历史上始终存在的两种互相平行发展,各司不同文化职能,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思维方式。人类的艺术活动和科学活动即与这两种思维方式相符。正如植物有“野生”与“园植”一样,思维方式也可分为“野性的”(或野生的)和“文明的”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