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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笔记131】对格林斯潘“金融改革法案失败”的质疑

特约作者 陈晋
2011年05月03日 16:55
多德-弗兰克法案为那些“大得不能倒”的金融机构提供了自我解决的办法,不让他们再像雷曼兄弟那样危险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这个法律还为监管人员提供法律依据,让他们有权力在金融系统防微杜渐,有能力在危机到来之前就采取行动,防止危机出现。

陈晋

  1. 学者的质疑

  在3月31日《金融时报》里,有三封读者来信是关于格林斯潘前一天发表的评论员文章的。这些信无一例外都谴责任期长达18年半的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1987年8月到2006年1月),认为他对2008年爆发的经济危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许是篇幅有限的原因,这些来信仅仅表明读者反对格林斯潘的立场,并没有展开阐述他们的理由。

  与此不同的是哈佛学国际经济教授理查德•库珀(Richard N. Cooper)。他对格林斯潘的观点有具体的批判性见解。库珀对格林斯潘及现任美联储主席伯南克的认可程度一直都很高。很多人指责格林斯潘在2003-2004年间把美联储基准利率压得太低,时间太长(详见《哈佛经济学笔记》第99页《格林斯潘为何长期实行低利率政策?》)。但库珀基本赞同格林斯潘的立场。他说,即使他自己是美联储主席,他可能仅仅比格林斯潘提前五六个月提升利率,不会像大多数经济学家那样更早就提升利率。在通胀与就业的权衡中,库珀相对来说更重视就业,对通胀的容忍程度相对高于大多数经济学家。他倾向让经济有充分的时间增长,不应该像一部分人那样——当经济稍微一增长就担心通胀。他认为,一定限度的通胀对发挥经济潜力、实现经济增长是有好处的。

责任编辑:张新名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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