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原则的“政教分离”,在美国已经存在多时了。这种分离贯彻得非常严格,那里甚至没有官方的教派统计,因为国家要去询问公民属于什么教派,可能会被视为违法。
我们这里不打算讨论宗教组织与国家关系的这个原则有什么实际的重要意义。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一事实:就在仅仅25年前(1879年),美国的“无教派人士”据估计只占6%,尽管这里并不存在当时绝大多数欧洲国家某些有特权的教会给予教派的所有那些非常实际的奖赏,尽管有大批的移民涌入美国。
作为一项原则的“政教分离”,在美国已经存在多时了。这种分离贯彻得非常严格,那里甚至没有官方的教派统计,因为国家要去询问公民属于什么教派,可能会被视为违法。
我们这里不打算讨论宗教组织与国家关系的这个原则有什么实际的重要意义。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一事实:就在仅仅25年前(1879年),美国的“无教派人士”据估计只占6%,尽管这里并不存在当时绝大多数欧洲国家某些有特权的教会给予教派的所有那些非常实际的奖赏,尽管有大批的移民涌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