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产业政策导向,不经意间创造了新的“商机”。
为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4月14日共同出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不论高新区内外),其企业所得税可在三年内从25%减为15%。
政策落定,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机构一夜暴增。其中北京的代办机构与个人达到两三百家,为全国之最;长三角及珠三角次之,每个地区也有上百家之多。海南省因对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50万元的创新经费支持,亦成为中介的抢滩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