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可|文
“中国制造”的原创含量低下,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机构体制和人文环境恶劣,创造型人才难以生存;其次是应试教育只能培养思想绵羊;此处指出的是第三种状况——版权保护机制几乎形同虚设。
中国电信的“天翼”手机,剽窃“苹果”设计外形,没有“苹果”的内在品质,却以1500元的所谓低价,卖给那些手头拮据而想过“苹果”瘾的用户。这样的案例在手机制造业里,只是冰山一角,不会有任何行政和司法的干预。中国各大视频网站提供的西方电影,绝大多数没有获得版权许可,而为提防版权拥有者的追查,这些企业竟跟电信部门联手,对海外互联网设置防火墙,以致从境外根本无法浏览此类中国网站。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难以正常融入产品主体,却在这类厚黑型的外部谋略中,获得了令人惊讶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