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程|文
在乾隆手下当贪官污吏,绝对是拿生命当儿戏的高危行为。乾隆皇帝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贪风暴,他在位时期是清朝反腐败力度最大、惩处腐败官员最多的时期。
清王朝在从1644年(顺治元年)至1911年(宣统三年)的268年中,共查处一二品官员(中央侍郎以上、地方巡抚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108件。被判刑的一二品高官共157人,其中死刑立即执行的68人,死缓(斩监候、绞监候)47人,受到其他刑事处分的42人。而仅仅是贪腐的地方督抚,乾隆就惩治了36人,占整个清朝同类高官总数的23%。其中即行正法5人,迫令自尽7人,死缓7人,惩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就是放在历朝历代中也是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