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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

李大卫
2009年01月18日 20:58
所谓人是知善恶的物种,但善恶本身只是功利判断,没有任何终极性

纽约有个特烦人的影评家,言必称斯皮尔伯格,好像他拍过的每一格胶片,都应该在苏富比拍出一幅梵高的价钱。要依这厮,电影史上的头号经典非《E.T.》莫属。据说该片探讨了人类通过接触异类,获得道德上的启示和指引。另外一个影评家反唇相讥,说外星人的叙事功能,就像很多影片中帮助人类儿童完成道德觉醒的狗。这我同意。狗具有太多我们欠缺的优良品质,大可胜任人类的德育教师。
  有些人的学习对象甚至转移到狼。狼是狗的祖先,却素有恶谥。中国不用说了,英国人霍布斯也有“homo homini lupus”(人之于人无异于狼)的名言。但近年来的伦理法庭上,狼的律师多了起来。马克·洛兰兹的《哲学家和狼》,是眼下常被评论的一本新书。洛兰兹是哲学教授。他杜撰过一个概念叫“vfame”,专指帕丽丝·希尔顿那种变态人气——她出名只是因为她有名,不是因为任何有益于社会的贡献。他认为,这一现象背后,是启蒙主义文化式微导致的价值相对论。在《哲学家和狼》一书中,他却提出一个跟启蒙思想极不合拍的反人类中心论。他还告诉我们,狼在西方古典语言中和“光明”一词同源,而且阿波罗即光明之神,也是狼的保护神。
  本书由一个生离死别的场面开始。在普罗旺斯,豢养多年的公狼布雷宁到了癌症末期,洛兰兹驾车把狼送到最后的安息地。11年前,他在美国一家农场买了只血统纯度96%(法律允许的极限)的狼崽。从此他们形影不离,既是感情依赖,也是权宜之计。每天一早,布雷宁会把洛兰兹叫醒,舔他的脸或是往他身上丢一只死鸟;下午,则跟着主人去哲学系讲课,烦了就在教室里溜达,还偷过一个女生的午饭。
  洛兰兹发现,狼没有人类那种线性时间观念;他存在于循环往复的世界里,每个瞬间都是一次尼采所说的“永恒的回归”。因此,他不再把生活的意义定位在某个设定目标的实现——后者是人的生活态度——一切价值的依据只是利益,世界仅仅是一系列可供利用的资源。为了维护这种利用关系,人建立起复杂的社会体系,我们管它叫“文明”。。
  这种“四条腿好,两条腿坏”的两分法或许不应推荐,但他的故事具有一种超越的诗意。在专业圈,作者以鼓吹外在论哲学观为人所知。他认为,人的意识外在而不是内在于人本身。或源于此,他以第一人称讲述的狼的故事,更像是一次连绵不断的主体间性研究。
  由此想起另一本关于狼的书《野性变奏》,作者艾蕾娜·格里穆是移居美国的法国钢琴家。她的自我定位也是人中异类,也通过与狼接触,经历了一次人生顿悟。若干年前作者住在佛罗里达,一次夜间散步,遇见一个牵着一条大狗的陌生男人。仿佛有心灵感应,那头巨兽跑来向她示好。后来她知道那是一条狼和狗的混血。她开始研究狼的资料,并投身于狼的养护工作。本书采用畅销书常见的“夹心饼干结构”:一条线索转述各种有关狼的神话传说,另一条线索则是作者的自传。至于本书讲的究竟是狼还是人,我个人的观感倾向于后者。
  作为埃克斯(塞尚老家)一个中产家庭的独生女,格里穆自幼表现出强烈的神经质,孤僻,并有伤害自己身体的习惯。所幸,钢琴方面的才华让她小小年纪就进了巴黎音乐学院。她不甘忍受按部就班的技术训练,却被一家公司看中,灌了唱片;然后不顾教授反对,跑到莫斯科参加柴可夫斯基大赛。那年她14岁。然后是退学和意外的成名。总之,运气跟她永远是一头的。
  书中的关键部分写得心不在焉,只是罗列一些关于狼的道听途说,完全没有洛兰兹那种身心投入的体察。这更像一本明星自传,读者看到的总是她、她、她。即便莫斯科那段重要的经历,她的描述也不如一般的新闻记者。我读这本书是因为父母家有一张她的唱片,封套上印着一个超级美女。如今的音乐明星相貌都不错,包括我们的郎朗,好像孙悟空和米老鼠的混合体。
  我听过一次格里穆的演奏,在洛杉矶新落成的迪斯尼音乐厅。那天她弹舒曼那首协奏曲,触键草率,机理含混,还有不该出现的错音。跟她合作的指挥安德鲁·戴维斯,上世纪70年代末曾率多伦多乐团访华,并在中国掀起一股喇叭裤热潮。20多年后的音乐会仍由勃拉姆斯的《海顿主题变奏》开始,只是当年那个略显做作的年轻才子,已经变成一个胖老头。那是一次未完成的回归,因为我的时间是线性的。我不如狼酷。■
  李大卫:作家,评论家,现居美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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